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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:电动自行车投诉多
[ 来源:东方卫报 | 作者:陈大洋 | 时间:2004-5-7 17:39:00 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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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南京部分路段实行摩托车禁行后,电动自行车越来越成为市民们理想的代步工具。然而由于目前国家还未出台相关的行业标准,由此造成了购车者在电动车出现故障后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消协对此也爱莫能助的尴尬局面。

    近日本报接到众多市民对电动车质量的投诉。白下区张先生花2700元钱购买了一辆电动车,骑了才半个月就发现电池耗电很快,按照说明书上所写,电池充足电后能骑行35-40公里,可他充足电后骑行20多公里就没电了。他找到经销商,经销商称这属于正常现象,他只好投诉到消协,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次协调,经销商总算为他退了车。

    李老师于2003年11月购买了一辆电动车,骑行了没几天就发现电动车的噪音太大,爬坡能力差,而且达不到厂家所称的标准载重量,他找到经销商要求退换,可经销商却称这属于正常现象。李先生投诉到天桥区消协,可由于没有国家统一的行业质量标准,消协工作人员对此也难以作出裁决。

    据消协人员介绍,对于摩托车的行业标准及保修范围,国家都有明确规定,但目前国家还没有关于电动车的统一行业标准,各个企业都制定各自的企业标准。如关于三包期的规定,厂家一般都规定整车的三包期为一年,但在关于电瓶的规定上,有的厂家规定电瓶的三包期一年,有的则规定为半年,这给消协人员调解纠纷带来了很大的难度。

    消协工作人员也呼吁,国家有关部门应早日出台电动车行业标准,以规范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他们同时提醒消费者,在购买电动车时最好选择规模较大、信誉较好的商店,并选择知名品牌的产品,这样质量相对有保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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